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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真的要出門怎麼辦?


這幾天的陽光毒又辣,環保署監測發現,昨天紫外線指數以高雄小港和台南最高,全達到危險最高級十五級,北部宜蘭、基隆和新竹也不遑多讓有十四級。
 皮膚科醫師說,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會在日曬後二十四小時達到高峰,如果不防曬就到海邊戲水,曬到皮膚發紅、可能起水泡。

 早上十點到下午三點是一天中太陽光最強時段,提醒民眾,戶外活動最好穿薄長袖、塗抹防曬用品;有光過敏體質的民眾最好乾脆別外出。

 環保署前天監測高雄小港區紫外線指數到達破表的十六級,昨天北部和南部同時飆高,小港和台南都到十五級,連宜蘭和基隆、新竹也有十四級,比恆春的十三級還強。監資處簡任技正張順欽說,七月以來全台測站幾乎天天到達危險級。

 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廖怡華說,日光中的強烈紫外線會灼傷皮膚,輕度會出現紅、熱燙;嚴重一點可能讓表皮與真皮分開,並產生水泡。

 廖怡華說,日光對皮膚的傷害分為幾類,包括因為外來物質引起的「光毒性」,如塗抹檸檬、柑橘、九層塔類感光物質後,碰到日曬讓皮膚發黑。其次是「光過敏」,患者可能因體質而對日光過敏,常見在手臂外側、臉、鼻領口等部位出現類似濕疹般的皮膚炎。這類病患遇到強烈日曬應特別小心。

 新竹馬偕醫院急診主任蔡維謀說,最近幾天急診增加一成病患,主要是老人、慢性病患臥床病人以及必須在外從事粗重勞務的民眾,特別提醒應注意避開酷熱時段,並勤於補充水分。

 醫師提醒,一旦真的熱出毛病千萬別「硬撐」,應到陰涼通風處休息並喝水。假如身邊突然有人熱到發昏,則要快點移到通風處、解開病人身上衣物較緊的地方(如領口),將身體潑濕後吹電扇,協助散熱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81432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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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雨傘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